4月12日,江东街道YZ-JD-09单元黎明湖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区块和江东街道YZ-JD-03单元江东东路与商博路交叉口东侧区块控规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进行了公示。
为加快江东街道YZ-JD-09单元黎明湖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区块的建设,现对江东街道YZ-JD-09单元黎明湖路与江东南路交叉口东北侧区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组织了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修改必要性论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5天,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修改内容:推动拟修改控规范围内存量低效空间的用地提效、空间提质,增加片区经济活力。
2.修改内容:①用地布局调整:将社会停车场用地(S33)、环卫用地 (U2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业用地(B1)、公园绿地(G1)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 (B/R)、居住用地(R)、幼儿园用地(A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文物古迹用地(-)和公园绿地(G1)。
为加快江东街道YZ-JD-03单元江东东路与商博路交叉口东侧区块建设,现对江东街道YZ-JD-03单元江东东路与商博路交叉口东侧区块控规修改必要性组织了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将修改必要性论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5天,自2024年4月12日起至2024年4月16日止。
修改必要性论证主要内容:补充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片区配套需求。
2.修改内容:①用地布局调整:将服务设施用地(R22)、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B/R)、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B1/R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R2)、供电用地(U12)调整为商业用地(B1)、幼儿园用地(A34)、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Rcs)和供电用地(U12)。